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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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新疆自治区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3年02月22日 来源: 本网原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新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新疆自治区地税局”网站(www.liwensheng01.com)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21号 邮编:830002,电话:0991-2834137 传真:0991-2834137)

                                                                               一、概述

        2012年,在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地税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全区地税系统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公开管理体系

  1.统一指挥,分层管理。自治区地税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日常公开事务。各地州以下地方税务局依据自治区地税局文件规定,分别成立政务公开领导组织、组建专职队伍、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形成了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层层抓落实的管理体系。

  2012年,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针对网络舆情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力明显增强的形势,自治区地税局建立起全疆地税系统涉税网络舆情管理和引导工作体系,明确各级地税主管领导、联络员和宣传员,做到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任明确。

  2.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各级地税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工作原则,在公开程序上,实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纷纷建立起内部处(科)室间公开工作协作机制。同时,建立起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三级责任管理体系,做到专人负责、部门负责和领导负责。

(二)完善公开管理制度

  2012年,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管理制度。

  1.持续改进,建立规程。自治区地税局作为全区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者,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规程。2012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手册》,指导基层工作、《关于做好〈新疆自治区政务公开指南〉修订工作的通知》,全力配合政府公开工作。

  针对涉税网络舆情监测等工作,2012年,自治区地税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区地税系统涉税网络舆情管理引导办法》(新地税发[2012]210号)文件,建立起全区地税系统涉税网络舆情管理引导工作体系。

  2.政策分解,完善制度。各地州市地税局依据区局下发的政策,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细化政策,如巴州地税局、和田地区地税局、伊犁州地税局等依据信息产生的各个环节,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加强工作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1、充实人力资源。阿克苏等地税局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克拉玛依市地税局在自治区地税局统一指导下,建立了有信息发布者、解答者、引导者三位一体的涉税网络信息管理引导体系。

  2、开展业务培训。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区地税系统还加强了干部培训工作,如哈密地区地税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系统内相关人员学习《信息公开条例》;克拉玛依市地税局、五家渠市地税局安排人员参加当地市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培训、示范点参观等工作。

  3、加强内外监督。一方面建立内部监督,伊犁州地税局、哈密地区地税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绩效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执行到位;克拉玛依市地税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征管质量考核体系、融入税收执法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措施中,确保公开工作落实。

  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外部监督,各局通过在网站、媒体全面公开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地税局等廉政方面的有关规定,公布电子信箱、传真号码、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全区地税系统依据总局制定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制定的八大类内容,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部门职责、工作规则、政策法规、收入统计、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工作动态、重大事项、办税指南、队伍建设、党风廉政等内容。

(二)努力拓展公开方式

  1.广泛应用信息手段

  一是加强税务网站的建设。2012年,全疆地税系统19个地、州、市地税局全部完成了地税网站建设,开辟了“在线访谈”、 “场景式服务”、“公务员招考”、“人事任免”及“政府采购”等政务公开网站专栏,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2012年,新疆地税网站及全疆各地州市县地税网站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915条,解答纳税人网上咨询1088条,受理举报投诉147件次,其中,自治区地税局公开各地税收定额公示53条,举办5次在线访谈。

  二是利用语音短信平台。自治区国税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建立了新疆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简称“12366”),2012年,人工受理地税咨询29059条,投诉电话111条,涉税举报4026条。

  三是借助其他网站平台,积极开展税收宣传等工作。如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巴州、阿克苏、和田等地税局分别向乌鲁木齐市政府网、农八师石河子市政府信息网、昌吉州人民政府政府网、克拉玛依政府网、巴州政府网、阿克苏行署门户网站、和田行署门户网站等政府网站,在“市民办事”、“企业办事”、“咨询投诉”、“建言献策”等栏目及时回复、公开各类税收政策信息。

  四是充分利用新兴媒体。乌鲁木齐市、阿勒泰地区等地税局开通了公众微信、政务微博,加大税宣力度;吐鲁番地区地税局、克拉玛依市地税局、哈密巴里坤县地税局等建立了税企QQ群,开拓了新的税企交流渠道;克州地税局、伊犁特克斯县地税局等紧紧围绕纳税人的实际需求确定宣传内容和重点,利用手机短信平台进行税法宣传和纳税服务。

2.充分发挥公共场所

  一是积极抓好办税服务厅公开工作,全区地税系统共设有办税服务厅151个,其中国、地税联合办公2个,银行进驻办税服务厅1个,全系统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总数1113人,占全疆干部的10%以上。各办税大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普遍设立了纳税咨询台、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牌、宣传栏、印发(放置)免费纳税服务宣传资料等,如图木舒克市、喀什、克州、巴州、克拉玛依地税局等单位印制《办税指南》、《税务机关行政许可项目》、《涉税事项示范文本》等手册、资料,向纳税人免费发放。

  二是借助公共其他场所。一方面,各级地税机关充分发挥档案馆、图书馆、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的查询点作用。2012年,自治区地税局向自治区档案局等单位提供了29份文件;克拉玛依市、阿勒泰、巴州、昌吉州、和田等地税局向当地档案馆、档案局、公共图书馆、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等主动提供新发布的法律政策文件、纸质目录等。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公众场所人流聚集,便于宣传的作用,在经营户比较集中的市场设置公开栏,如图木舒克地税局、昌吉州玛纳斯县地税局在商品市场、集贸市场、各团场繁华路段,设置大型税收宣传灯箱、信息专栏进行税收宣传等工作。

3.积极借助大众媒体

  全区各级地税机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大众新闻媒体传统渠道覆盖面广的特点,及时、方便、快捷地公开应公开事项,各级地税局还充分利用新广行风热线、普法在线、市长热线等服务监督电话,讲解有关税收热点问题,宣传有关税收政策;利用《中国税务报》、《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等报刊杂志,发布新疆地税信息,全方位、多角度进行税法宣传。

4.深入开展税法宣传

  2012年4月,自治区地税局与自治区国税局开展了主题为“税收·发展·民生”的第2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各地税务机关都把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促进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方式,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自治区地税局开展了向中小学普及税法教育活动,制作了税法宣传动漫片;克拉玛依市、昌吉州等地税局开展了“税法进校园”系列活动,举办“税收杯”青少年书法、绘画、演讲大赛系列活动,为中小学生普及税收知识;哈密市、和田地区等地税局开展了百名税官下企业活动、百名税干返乡回村宣讲税法活动等吐鲁番地区地税局等依托出租车电子屏幕、LED屏幕等方式,流动宣传税收政策;克州地税局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为契机,组织纳税人进行税法辅导和培训,培训纳税人达200余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全区地税系统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某个人向自治区地税局提出申请1件,要求公开有关文件;伊犁州地税系统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

  2012年,自治区地税局办理的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按要求全部答复;伊犁州地税系统答复15件,不予公开的1件,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是涉及商业秘密及第三方个人隐私等因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 全区地税系统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未减免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全区地税系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投诉举报,以及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全系统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全区地税系统还存在政务公开机制不健全、内容不丰富、公开不及时、发展不平衡、检查力度不够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一要强化管理,努力提高全体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各司其责,做好涉及其本部门、本职能工作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要强化监督,实行内外监督,把政务公开同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

(二)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性

  一要完善制度,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

  二要狠抓落实,整体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规范运行,持久开展。

(三)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一要突出重点,对外涉及税务管理各环节中的审批、决策、核定、征收、自由裁量和处罚等过程及审批处理结果,应全面、深入地进行公开;对内涉及内部运行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要全面公开。

  二要丰富形式,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特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渠道,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